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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組織再造的意涵為何?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行政院的部會,應精簡為13部、4

      委員會及5個獨立機關,此依規定是否符合組織在造的精神?精簡部會將會面臨何種困

    難?

擬答:(一)組織再造的意涵:組織再造乃是以顧客導向為前提下,徹底、重新建構組織的

      作業流程,而這種流程上的改變,亦可能導致組織結構的改變,例如在造工程

      的核心要素之一,資訊科技的進步(其他要素分為顧客導向、以流程為中心、

      目標導向及系統性思考等等),像透過網際網路的資訊共享,即可能改變原有

      的組織設計與安排。

   (二)我國是否符合組織再造的精神:

      綜觀我國組織再造的做法,應該僅符合組織精簡,尚稱不上組織再造,因該法

      只在於組織數目的變更、合理的配置、並未涉及中央行政機關作業流程的重新

      建構,故雖然組織再造將導致組織結構的變動,但嚴格而論,我國的做法仍未

      與組織再造的精神相符。

   (三)我國組織再造可能面臨的困難:

      就學理論,可能遭遇的困難有以下諸端:

     1.變革威脅到傳統規範與價值的改變:如果變革會使原先的組織行為規範與價值

      觀念,可能遭致保守派的抗拒。

     2.變革威脅到群體關係的改變:如果變革使成員彼此間的關係必須重新調整時,

      因對新關係懷有疑懼,不知能否適應,可能為保持現狀而採取抗拒的態度。

     3.因變革威脅到個人經濟利益:如果變革結果會使某些人失去目前既得的經濟利

      益,則此些人可能會千方百計設法抗拒變革,以維護其眼前的利益。

     4.因變革導致工作技術與方法的改革:可能會導致恐懼難以適應新技術與方法者

      的抗拒。

     5.變革威脅到權力結構的改變:如果變革使某些座擁權力者失去其權力,可能會

      造成其抗拒。

     6.變革系由外界壓力所造成:如果變革是由機關組織外的個人或群體因"路見不

      平",而思"拔刀相助"之念,因此建議並發動對該組織機關從事必要變革,

      則其成員在"維護機關榮譽"的心理下,可能不認為有變革的必要,因而抗拒

      之。

     7.變革所需的資源難以配合:巧婦難為無米之炊,如果人事,財務等等不能到位

      ,變革有可能胎死腹中。

     8.變革的目的內涵及做法遭致誤解:如果組織成員對變革的真正目的及其做法有

      偏見,或有所誤解時,變革行動即可能不分青紅皂白的抗拒。

     9.變革產生不方便的感覺:如果變革過程中必須修改法令規章及調整設備,因考

      慮到沉澱成本的問題及不方便性,在怕麻煩與惰性的情形下,變革行動也會遭

      到抗拒。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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