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政策執行方式,一般而言可為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兩種方式,試評述其內容。
擬答:在公共政策理論的發展過程中,政策執行一直被視為黑箱,並未受到學術界及實務界
的重視,一直到美國<奧克蘭計畫>的失敗,使普利斯曼及魏達夫斯基發出,「華盛
頓的偉大期望如何在奧克蘭破碎」的感嘆之後,執行的研究才普受重視。而所謂的政
策執行,依據我國學者吳定教授的見解為,政策方案在經過合法化後,擬定施行細則
,確定專責機關,配置必要資源,以適當的管理方式,採取必要的對應行動,使政策
方案付諸實施,以達成預定目標或目的之所有相關活動的動態過程。至於政策執行研
究的分類,依據政策執行主導權,可分為由上而下及由下而上的政策執行,簡述如下
:
一、由上而下的政策執行: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負起政策執行的指揮監督之責,機
關首長對部屬採取嚴密的監督與管理態度。因為政策制定者語政策執行者彼此同
意且樂以接受兩者間的界線,所以政策執行過程是在政策規劃後,而有先後順序
之別。最後,涉及政策執行的決定,本質上是技術的,並且是非政治的,所以執
行者的責任就在以中立的、客觀的,及科學的方式去推動政策,達成預期的目標
。
二、由下而上的政策執行:強調政策執行的工作,主要是下層人員,尤其是基層人員
負責,因此應賦與基層執行人員與機關更多的自主權及自由裁量權,使他們能夠
因應複雜的政策運作狀況。中央決策機關或決策者不必設定詳細的執行架構,而
要提供充分的自主空間,讓基層執行者能夠採取權宜措施,建構適當的執行過程
。